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
含义: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撤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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