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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睿信代理的某项实用新型专利历经多次无效宣告仍巍然屹立
2018-11-14

近日,郑州睿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发来的一份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郑州睿信代理的郑州某上市企业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继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有效。这已经是被告侵权方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连续第三次向上述上市企业的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发起挑战,仍面临失败的结果。

 

事情的起因是郑州睿信的一家合作伙伴,郑州某上市企业在20167月向侵犯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北京某企业提起了专利诉讼,北京某企业为了摆脱侵权责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168月,请求人对该专利提出了第一次无效宣告请求。郑州睿信在专利权人的委托下,立即组织代理人团队和法务团队研究应对策略。20173月,专利复审委下发了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但是很快,请求人又卷土重来。在20175月,请求人再次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面对赢面不大的“未来”,请求人在201712月又撤回了本次请求。然而,请求人“痴心不改”,于20183月第三次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郑州睿信代理人团队面对如此“执着”的请求人,当然也没有掉以轻心,经过认真分析与讨论,将无效理由逐一击破,最终维持了专利权的有效。

 

郑州睿信为何能够守住无效请求人的屡次“进攻”?除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精于对各项证据和理由的分析利用,更为重要的是睿信早在专利申请阶段就对专利撰写付出了诸多心血,注重高价值专利的培育。

 

郑州睿信始终认为:只有高价值的撰写才会有高价值的专利。而高价值的撰写需要一系列工作的铺垫与支持。在撰写前,需要尽可能详细地与委托人沟通。在全面了解技术方案后,要对其进行检索,通过检索更全面地了解本申请所处的技术领域,并根据检索发现的现有技术,重新审视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再者,一件高价值专利的产生还必须从法律、技术和市场角度建立专利的多层次保护体系。而在真正开始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之时,还需注意独权的范围、从权的层次性等诸多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其稳定性通常较低,难以扛过确权程序的考验。但是,对专利严把质量关的郑州睿信来讲,不会因专利审查制度的不同而降低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质量的把控。只有在申请阶段就注重专利撰写的质量,为委托人谋划固若金汤的专利权利,而不是只图授权拿到一纸证书,才能使专利耐得住无效宣告等程序的重重考验,才是真正对委托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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