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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中,客户真的是上帝?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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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行业和企业,都把“客户就是上帝”这句话作为经营理念,这句话正确吗?

       我们先分析什么是上帝。西方概念中的上帝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上帝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有。再看看我们的客户,客户是来寻求支持和帮助的,他们因为有所不在、有所不能、有所不知、有所没有,才来购买产品和服务,所以,实质上,客户不能算作上帝。

那为什么还有许多行业和企业天天把上帝挂在口上呢?从好的方面讲,表达了一种对顾客或客户的尊重,但有人提出客户总是对的,则有失偏颇,背后是经营至上、投机主义和奉承迎合心理在作祟。

       从专业角度讲,客户多数情况下是无知的,客户很多情况下提出的要求是不对的,甚至他根本不知道他要什么,客户购买产品如此,购买服务更是如此,因为服务涉及更多的专业问题和法律问题,普通客户是不具备辨别服务真假优劣的能力的。

       专利代理是集技术、法律、市场和战略策划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专利代理的服务结果不能像一般产品那样进行化验、分析、测量和量化,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的优劣只有等到发生专利诉讼纠纷、专利无效确权纠纷和企业之间竞争较量时才能一见高下,但这要等到专利授权后5-7年后才知晓,但吃亏的话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曾经见到大学教授因为自己申请过专利,略通一二,慕名而来,信心满满地说:“我已申请过很多专利,都已授权,现在忙不想费事,请你们稍加修改,盖上章上报即可,原来都是这么做的。”等代理人一检索,检索出接近的对比文件,遂重新确定发明目的,组织保护方案,等呈现在教授面前的稿子一看:“面目全非”,教授觉得自尊心深受打击,眼前的年轻人竟敢把我堂堂大学教授的“大作”改的“一塌糊涂”,脸上挂不住,很不高兴。可年轻代理人很坚持,一点也不给大学教授面子,有板有眼的向教授讲到: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而不是产品本身,如果不针对相近的对比文件讲发明点和组织保护方案,而只针对产品本身照猫画虎保护产品实施方式,专利权利要求写成具体实施方式,纵然文字写得明确而具体,也容易授权,但授权后的专利仅当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保护价值。同时详细讲解了专利的授权规则、保护规则和稳定性规则。最后,教授还是教授,很快悟透了个中奥妙,爽快的说:“你是对的,我以前的认识有误,请按你写的稿子申请,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很有意思,上帝变成了学生,还原了客户本来的“面目”。

       客户是上帝从内容上讲是错的,形式上也不应提倡。客户如果真的认为自己是上帝,那是狂妄和无知,客户不能用抬高身份的方式来实现那一点小小的满足感,因为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才真正是客户需要的专家,才能真正的帮助客户。

       再来讲专利代理的发展,技术发展在知识爆炸的现代,较之以往要迅猛得多,比如电脑CPU,现在几个月就会更新换代,专利申请也不是百年前爱迪生的年代,靠几个专利就包打天下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尤其在机电领域,现在,在专利保护领域,专利代理机构讲究的是高素质人才的团队协作;企业专利申请和保护讲究的是专利组合和专利权利的综合运用;企业创新保护讲究的是谋略和组合拳。专利代理机构运作凑几个人摆几张桌子放几台电脑即开张的年代也一去不复返了。

       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讲究的是诚信、专业、精益求精和整体谋划,尤其要把企业创新保护的最新态势、理念传授给企业和客户,不要把客户是上帝挂在嘴上,更不要把这句话放在心里,因为客户是需要服务和引导的对象。企业和客户,再也不要相信客户是上帝这句话了,因为大家是平等的,客户需要尊重你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当然,客户需要有眼光寻找到真正值得尊重和合作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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