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中,运用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程序的“专利武器”来打击竞争对手的“套路”并不鲜见,其思路是从专利无效宣告入手“剪除”对手“爪牙”,然后再发动专利侵权诉讼“大招”,将毫无还手之力的对手一举击溃,其中有“势如破竹”的连战告捷,其中也不乏“冲动之举”。那么,在面对竞争对手“有备而来”的主动出击时,如何守住自己的阵脚,如何击退竞争对手维护好自身权益,却是一项需要专业团队深耕细作才能解决的难题。
北京市京Y公司是拥有地基打桩施工中使用的囊式锚杆及施工方法的多件发明专利(下称京Y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在手,如有“屠龙刀”的京Y公司通过专利许可和专利诉讼在大江南北“两条腿走路”,已“号令”该囊式锚杆市场很多年。但河南省坤A公司的负责人赵总近年来却通过潜心研究搞出了自己的“倚天剑”,其“随钻跟进囊体”等升级换代产品不但在市场上崭露头角并且也拥有多件实用新型专利。倚天既出,一场打破市场平静的厮杀已在所难免。
l无效宣告
京Y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以两件京Y专利为对比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河南省坤A公司赵总的“随钻跟进囊体”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郑州睿信)作为专利权人赵总的代理人,迅速展开了对本案的分析工作,形成了详细的专利有效性分析报告。事前充分的准备工作也使得郑州睿信在口头审理的对抗中显得更有信心。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就下发了无效宣告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l侵权诉讼
京Y公司“卷土重来”——于2017年5月10日就一件京Y专利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京Y公司与其专利许可使用方某南京公司作为共同原告,诉请使用河南坤A公司产品的用户某扬州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侵权赔偿金20万元(之后又变更诉讼请求为165万元),并且通过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到扬州公司正在施工的扬州市某工地查封了被诉侵权产品。产品被查封,工地面临停工,危难之际的被告扬州公司通过河南坤A公司委托郑州睿信代理此次的侵权诉讼事宜。
郑州睿信派出资深代理人于5月初奔赴扬州施工现场实地勘验相关设备,并组建专业的诉讼代理团队,为本次侵权指控展开应对工作(上面的照片是我公司专利代理人与委托单位的技术人员在扬州施工现场)。
首先经过对京Y专利的深入解读,睿信团队发现其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过于具体且与实际工程的使用情况不符,有画蛇添足之嫌。然后到现场与被诉侵权实物进行详细的技术特征比对后,立即印证了之前的预测。最终,睿信的诉讼代理团队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缺少京Y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两组必要技术特征,明显不落入京Y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在此情况下,为了能够尽快消除此次诉讼对工地施工进程的影响,睿信团队当即向被告扬州公司提供了诉讼工作方案,指出此案的关键要害,即应当立即应诉以不侵权抗辩回应,而不能通过专利无效宣告来破坏对方专利,以避免因专利无效程序导致侵权诉讼案件久拖不决,对现场施工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之后,郑州睿信代理人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7月18日两次前往南京中院参加庭审,据理力争,发表代理意见有针对性地阐述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未落入京Y专利保护范围的理由,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通过两次庭审,睿信团队的专业更加消除了河南坤A公司和扬州公司的疑虑,两家的合作也更为紧密。2017年11月初,果不出预料,在两次庭审中均未占上风的京Y公司和南京公司,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发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并由原告负担诉讼费。如此,一场涉及北京、南京、郑州、扬州多家企业涉案金额百万的跨省专利侵权案件不到半年即尘埃落定。
l评析与总结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越来越多的竞争者选择以“专利”作为切入口,寻求对竞争对手的突破。而面对竞争者来势汹汹的主动出击,由于缺乏对复杂的专利制度的把握,企业常常会置之不理或者慌了阵脚,从而陷入被动境地;或者因进退失当而错失了市场机遇。比如本案中的河南坤A公司,假设其不采用睿信团队的意见来积极应对迅速了结此案,其极有可能被拖入诉讼-无效-诉讼的泥潭,不但将影响到扬州一隅,全国各地的用户都将对其产品避之不及。所以,处理好“专利纷争”还需要依靠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将法律和技术知识与市场相结合,不但要抽丝剥茧地厘清问题之所在,对症下药拿得准,还要审时度势以最佳的诉讼策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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