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4年立法实施专利制度至今已经走过了33个春秋,期间经历了专利法的三次修正,每一次都因应了当时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我国不同时期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30多年来,我国建立起了一整套专利法律、法规和规章,自上而下设置了完备的专利管理体系和体制,也逐步完善了专利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和服务等各种机制。我国的专利申请总量2016年已突破340多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的总量突破13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连续6年全球第一,超过美、日、韩、德等主要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总和。我国经过30多年专利制度的发展,走过了西方百年的专利制度走过的历程,真正成为了专利大国。
但是,中国专利的有效寿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有效寿命。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寿命普通只有2-3年(总期限10年),发明专利的寿命5-7年(总期限20年),这和中央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极不匹配的,我们的申请有一定比例不是申请保护创新去的,有些专利申请是冲着完成任务指标、评职称、评先进、评项目、评高新、拿资助和拿奖励去的,专利申请目的的低下,决定了专利质量的低下,各地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利权人一方败诉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专利本身的稳定性和保护范围不佳导致的。另外,虽然我国申请人申请的中国专利数量巨大,但除了华为、腾讯等这类以市场为主导的企业外,我国企业向国外申请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很少。因此,我国虽然是专利大国,但并不是专利强国,专利在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因素上还算不上核心竞争力,在我国与世界强国的竞争力因素上,还不是战略性竞争资源。
我国专利事业大而不强,目前还没有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应有的保护支撑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利质量不高的现状导致的。要想改变现状,需要从我国及地方现行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统盘考虑。
在制度层面上,要以激励创新、鼓励运用、保护创新角度进行制度设计,抑制非运用和非保护用途专利的申请,打击套取国家奖励资金行为的发生,完善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保护力度,将专利制度引向真正的保护创新,推动专利运用的道路上来,使专利制度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真正发挥作用。
在体制层面,要使我国的管理体制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功能权力上真正匹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的需求。
在机制层面,要拿出真正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上下真功夫、出真效果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使在专利制度立法、司法、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设置和运行上指向专利的高质量申请、高质量代理、高质量审查、高质量保护、高质量管理、高质量运用的运行轨道上来。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原创 如有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