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等基础业务申请,异议申请(提异议),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答辩(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申请、无效宣告答辩。